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



1、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可以从公积金账户扣除,但是也可使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的储蓄账户。公积金账户余额主要分为两个部分,1个部分是活期账户,另1个部分自然就是定期账户。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1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1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1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1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6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



2、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扣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小于公积金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公积金还贷款是从每个月的公积金里面扣吗



3、公积金还贷款是从每个月的公积金里面扣吗

公积金还贷款是从每个月的公积金里面扣。1般情况下在缴纳公积金的时候,个人缴费金额每月都会直接进入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之后,还款金额是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里面进行抵扣的,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贷款金额时,剩余金额部分就需要用户将资金转入房贷还款银行卡,系统会自动进行扣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需要满足申请人还款时间已经满1年的条件;

2、申请人当前并没有处于逾期还款的状态中;

3、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行为1年只限进行1次;

4、对于提前部分还贷的情况,每次提前还贷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并且要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本息金额数;

5、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存在交手续费或者违约金的情况。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6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是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扣吗



4、公积金贷款是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扣吗

公积金贷款可以是每月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也可以是用户支付现金,或者是从银行储蓄卡中扣除。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可以是由借款人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公积金不足的数额。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缴纳公积金的用户使用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凡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是根据你工资和个人征信问题而来的,公积金里面的余额与贷款金额息息相关,公积金中心需要看你是否有还款能力啊,贷款贷款,肯定就是存在利息的,公积金贷款已经比商业贷款便宜了好多了。公积金消费贷款是信用贷款里利息最低的。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话,普遍年化利息在5%左右,而且可以先息后本。首先看自己公积金缴纳多久(有没有断缴,是否换过单位),1般来讲公积金连续6个月以上可以办理,试当地政策,我在北京从前金融工作,以广州为例,也有银行可以接受公积金只缴存了3个月的。连续时间如果1-2年以上那更好了,先息后本的产品,且额度,利息,都要比缴存时间短的优。

公积金贷款会扣公积金里的钱吗



5、公积金贷款会扣公积金里的钱吗

公积金贷款默认不会扣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除非职工办理了公积金月冲还贷才会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冲抵还贷是要职工亲自办理的。如果后续需要公积金办理贷款的话建议不要用公积金还贷,暂时压力较大后续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意向的话可以用公积金还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才可以申请,中途如果断交,并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缴,则公积金连续缴纳时间将重新计算。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月对冲的申请条件

1、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已发放,且已经还款1个月及以上;

2、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

4、借款人的信用良好,没有逾期记录;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3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3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1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个人所得税公积金贷款扣除比例怎么填



6、个人所得税公积金贷款扣除比例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例子扣除比例有两种: (1)夫妻分别扣除50%; (2)有丈夫或者妻子1人扣除100%;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1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纳税人如何填写?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1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1社会信用代码。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具体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国家具有非常明确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贷款扣除比例,要根据国家的政策进行。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4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1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5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1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1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6条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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