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为什么很少有人贷5年,车贷110000,分期5年,利率是怎么算的?
1、车贷为什么很少有人贷5年
车贷很少有人贷5年,主要是因为要贷款5年,与车辆的品牌、车龄、申请人资质有关系。普通的汽车品牌最多只能贷3年,较好的品牌才可以贷款到3年以上。至于车龄,二手车最多只能贷款2年。申请人的信用资质条件越好,车贷期限就有可能越长。因此,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共同影响下,很少有汽车可以贷款5年,一般来说都是贷款2年-3年的居多。
2、车贷110000,分期5年,利率是怎么算的?
月还款=110000*10%/12* (1+10%/12)^60/((1+10%/12)^60-1)=233
7、17 利息总额=233
7、17*60-110000=30230.20 注:与执行利率、还款方式相关,按现行汽车消费贷款一般年利率10%左右、月利率为10%/12,贷11万,按等额本息还款(每个月还款额相同)方式,5年(60个月) ^60为60次方 消费者申请汽车分期付款除了考虑贷款利率、首付等因素外,还应比较贷款期限、手续费、提前还贷是否收取违约金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贷款买车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不过,办理传统银行车贷手续复杂,仅仅在抵押问题上就难住不少人。而目前各银行和4S店主推的信用卡购车,只需要一张信用卡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事实上,除审批和手续相对简单的优势外,信用卡购车无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免除了中介公证等繁琐手续以及额外费用给消费者增加的负担。不过,信用卡分期购车也是有成本的。所谓零利息并不是说信用卡就不产生支出,它是要收取手续费用的,一般12期(一年)是5%,24期(二年)是10%左右。 如果按照一辆车贷款8万元计算,贷款做成12期也就是一年期,需要支付4000元手续费,而做成24期即两年期,就得支付8000元手续费,两者相差3倍。而且,信用卡贷款手续费银行多要求一次性支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为每个城市当地的银行金融政策有所不同,以上手续费用利率只能作为参考值。 车贷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在享受了商家“零利率免息贷款”后,是否还可以享受车价优惠。
2、日前市场的车贷手续费在4%~7.5%的区间内,是否免了利息提高了手续费。
3、购车利率是按银行基准利率收取,是否免了手续费,利息会在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在做车贷时最重要的还是要货比三家,消费者应该选择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的正规汽车贷款服务公司,其在服务、收费等方面不仅规范,而且不会留下隐患。
3、为什么5年汽车贷款就算是“超长贷”呢?
这是因为按照中国金融监管政策,汽车贷款最长只能5年,而实际上目前各商业银行以及汽车金融公司的主流汽车金融产品的还款期只有1-3年。 “从车商角度看,主要是汽车出售后贬值非常快,理论上3年以内的残值还款风险尚可控,4年或5年的车贷就需要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而且现在很少有人一辆车能开到5年”,黄晓兵向融360小编分析,所以很少有车商愿意尝试,“而且随着市场激烈程度的增加,汽车金融服务的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少,像‘零首付’这样的服务也是个别车型才会采用。”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向融360小编表示,由于该款产品仅针对30-40万元车型,明显是要在中级豪华车细分市场中发力,“一般的银行没法提供这种产品,因此这不是竞争对手能轻易模仿的。”。
4、车贷3年可以改5年吗
法律分析:必须贷款银行或机构同意才行。车贷有五年的,不过一般的贷款机构办理1到3年的贷款,想要办理5年的车贷最好提前咨询,一般个人的贷款资质越好,可以贷款的时间越长。办理车贷后最好不要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不然会对个人的征信产生影响,其实,在贷款买车之前最好能够想好自己的还款计划,这样后续就不会产生逾期还款的情况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5、5年内逾期几次不能贷款
法律分析:目前各大银行审查申请人信用状况时,都以两年内逾期还款6次及以上作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节点。对于“连三累六”的申请人,即两年内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将不给予贷款。各银行规定如下:
1、工商银行,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次数6次或以上的用户,其贷款申请不予通过。
2、建设银行,分期还款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不准予贷款。
3、农业银行,最近两年内有超过6次的逾期或连续3次以上的逾期,将无法申请贷款。信用卡申请也是如此,不过银行除了会审查你的逾期次数外,也会考察逾期原因。如果是银行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或能提供非恶意逾期证明的话,银行也会网开一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